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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馆陶县限行告知书

    信息发布者:武文芳
    2018-04-28 11:35:40   转载
    馆陶县交警大队关于大货车禁行主城区的告知书

    2018-04-27 馆陶交管


    告知书

     


         主城区大货车禁行工作实施以来,交警大队在金凤街与106国道路口设置24小时劝返点,全天禁止大货车驶入主城区,取得明显效果。但一些关系到城区居民生产、生活和城区内企业运营、金凤市场、建材市场和建筑工地施工等方面的大型货车,需进入县城区。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大货车允许通行范围主要有:

    (1)、运输鲜活农产品、鲜蛋、食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大货车;

    (2)、运输汽油、液化气等居民能源保障的大货车;

    (3)、城区内的相关企业、金凤市场、建材市场等注册地、经营地在县城区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必须的大货车;

    (4)、城区内建筑工地的水泥搅拌车;

    (5)、其他涉及城区内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经营的大货车;

    2、通行时间:

    (1)、早8:00—晚18:00;

    (2)、其他时间严禁通行。

    3、允许通行车辆的确定

    由执勤民警利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检查登记,确定车辆符合条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驶入主城区。

    4、严禁驶入的车辆范围:

    (1)、超限、超载车辆;(2)、过境大型货车;(3)、报废车、黄标车等及其他不符合通行的车辆。

    (4)、凡是以上严禁驶入车辆任何时间不得驶。

    5、严肃追究责任。

    (1)、凡是个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确需驶入城区的,携带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证明信和办理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执勤民警将拍照留档。

    (2)、“凡以个人使用为名义、带领大货车进入主城区后驶向其他区域或与登记目的地不符的将视为“带车人”纳入“扫黑除恶”打击范围,并将其个人信息和视频交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立案侦查。”

     

     

                         馆陶县公安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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